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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委会是群众性的自治组织,依照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原则管理社区事务。其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2.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发动社区居民制订文明公约,倡导社会公德,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社区居民履行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组织社区居民全面参与社区建设。
3.管好社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组织社区居民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把社区建设成为卫生整洁、环境优美、生活便利的文明新社区。
4.密切联系群众,熟悉社区居民住户情况,听取社区居民意见,及时为社区居民群众排忧解难,全心全意为社区居民服务。
5.协助有关部门维护社会治安、调解民事纠纷,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6.协助街道做好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等工作。
7.创造条件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积极开展社区无偿服务项目,努力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
8.建立健全社区居委会的财务管理制度,推行居务公开。
9.及时向上级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10.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电话:583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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