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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制定社区建设规划,发展社区服务设施,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资源;
2、负责指导社区自治组织依法民主自治工作; 3、负责指导社区居委会的组织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及时向上级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
4、负责组织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做好社区援助,动员和组织单位和居民兴办社区服务事业;
5、负责民族、宗教、侨务工作;负责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及管理工作
6、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工作;
7、负责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8、负责指导社区服务中心工作; 9、负责社区中介组织的培育和指导工作;
10、负责殡葬管理工作;
11、负责募捐工作;
12、负责社区居委会的考核工作。
13、负责宣传贯彻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普及计划生育的科学知识。严格按文件规定的审批条件和程序办理生育指标。定期对计划生育专(兼)职干部进行培训,提高基层人员的业务能力。宣传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知识,落实孕前管理,做好避孕药具的发放,并进行指导和监督。按规定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建立基层计生协会,积极开展宣传服务活动。认真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咨询服务和管理工作。
14、负责组织单位和居民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工作,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负责辖区内文明社区、文明居民区、绿色小区、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教育、卫生及科普工作。
电话:5800816 |